星期二, 1月 29, 2008

追風箏的孩子讀後感

故事大綱
阿富汗的一對兄弟,哥哥阿米爾是富商的嫡長子,母親難產身亡。弟弟哈山是富商與障僕阿里之妻通姦的私生子,比哥哥小一歲,一出生母親即跟巡迴藝人離家出走。因通姦之不道德不容於風俗,欺瞞乃成為必要,哈山須屈當僕人之子。於是哥哥居豪宅,弟弟住茅舍;哥哥為主人,弟弟為僕從;哥哥入學受教,弟弟目不識丁。雖如此,二人生活得非常融洽,阿米爾會讀書說故事給哈山聽,而哈山會為阿米爾擦鞋、燙衣做家事等,有著「為你,千千萬萬遍」的真摯,曾挺身阻抗惡少,使阿米爾免受欺淩。
阿米爾十二歲那一年冬春交替時節,兄弟兩合作在社區放風箏比賽中得冠,哈山在城廓內追亞軍的斷線風箏時,被三惡少圍阻,阿米爾趕抵,卻躲在隱處目睹哈山遭性侵而未伸援。自此,內疚盤据阿米爾的心中,兄弟二人變成不再相處一塊的主與僕。阿米爾為脫內疚,乃以錢錶栽贜弟屋,構陷哈山的偷竊之罪。哈山默認,富商雖原諒,但阿里堅持擕帶哈山離去。阿米爾原以為哈山不在身邊,即可缷下纏身的內疚,卻因加深的罪惡感而難以得到救贖。
後來,因蘇聯入侵,父親將家產託好友拉辛汗看管,擕阿米爾到美國討生活,阿米爾讀完高等教育,結婚不久後父親病死。拉辛汗看管富商家園期間,因身體欠佳找哈山夫妻來照料,其後拉辛汗到巴基斯坦就醫,神學士官員以哈山夫妻竊佔私宅為由,將二人殺害,哈山之子淪為神學士的軍團童妓。拉辛汗在巴基斯坦聯絡阿米爾,晤面後,阿米爾才得知哈山是同父異母的兄弟,乃冒險入阿富汗的神學士陣營將姪兒帶往美國,與太太共同領養。

感想
本書以倒敘法陳述,各章結尾都會扣著衝突、懸疑、緊張或伏筆,以激發讀者一口氣讀完的衝動。作者寫人、事、物及情的功力非常高明,除細節與史料詳實之外,亦蘊存著許多哲理。故事的主軸繞著「為你,千千萬萬遍」運行,其背景能讓讀者對阿富汗的山川地理、政情戰禍、民情風俗、宗教種放、風箏比賽有所了解。全書的關鍵點設在阿米爾於三十八歲才知道哈山是弟弟。順著這一關鍵點,雖然他痛責父親及朋友隱藏真相是不可赦的偷竊罪行,卻也讓自己曾有的雷同罪行有所救贖,但也因這種罪行加上血緣因素,使得冒險救贖成為必然,須在「為你,千千萬萬遍」的主軸內共振完成,把姪兒接到美國,再以放風箏的活動來癒治姪兒曾有的傷口。
就故事結構而言,阿米爾的父親對兒子的家訓是不可偷竊,但本人卻是偷竊者,預設了主要的衝突。其次哈山曾為阿米爾兩肋插刀,但阿米爾竟對哈山的受困落荒而逃,並設計陷害哈山背黑鍋而離開阿米爾家 。阿米爾的妻子在訂婚前勇於陳述既往的不堪對比出阿米爾的虛假,妻子不孕似是對其婚前不良行為的懲戒,也使得阿米爾夫婦認養哈山的遺孤成為的好的選項,而阿米爾為營救姪兒而身負重傷,則成為贖罪的一種必要。抵美之後,伯姪之間的情感缺口,由放風箏來彌合,使風箏的主題有了圓滿的收尾。

嘉言錄
  • 爸爸眼中的世界只有黑與白,由他決定何者為黑,何者為白,面對這樣的一人,你若愛他,也一定會怕他,或許可能會有點恨他。P18
  • 世界上只有一種罪行,只有一種,那就是偷竊,其他的罪行都是從偷竊變化而來的。P20
  • 阿富汗人珍惜風俗,但痛恨規則。鬥風箏也一樣。規則很簡單:就是沒有規則。放你的風箏,割斷對手的線。P54
  • 寧可因事實而傷感情,也不要因謊言而獲得安慰。P61
  • 去上學的是我,能讀、能寫的去上學的是我。哈山連一年級的課本都不會唸,但他卻能看透我。P64
  • 為你,千千萬萬遍。P72
  • 在這個世界,沒有什麼東西是免費的。P80
  • 在現在這樣的艱苦時代,人們需要故事來消遣解悶。P137
  • 孩子都應該知道他們父親的傳奇】138
  • 悲傷的故事成就好看的書。P145
  • 綠色--伊斯蘭的顏色,也是春天與新生的顏色。P168
  • 生命如火車,快上車。P182
  • 大學的創作老師提到「陳腔濫調」時常說:「得像提防瘟疫一樣躲著它們。」P193
  • 檸檬對暈車很有用。P224
  • 只有把罪行化為善行,才是真正的贖罪。P296
  • 父親是在兩半之間被拉扯的人,...我是有名份的那一半,是受到社會接受,法律認可的那一半,也是爸爸罪孽無意識的化身,...哈山是沒有名份,沒有特權的那一半,繼承爸爸的單純與高貴的那一半,或許也是爸爸在他心中最隱密的深處,認為是他真正兒子的那一半。P355
李靜宜譯,卡勒德‧胡賽尼(Khaled Hosseini)原著,追風箏的孩子,台北:木馬文化,2006

星期三, 1月 23, 2008

父女會面傳奇

無巧不成書,這一兩天新聞報導的真實故事,由不得不叫人說太巧了,彷彿是一齣離奇的連續劇。
1967年,蔡漢朝,台灣人,37歲,長相俊魁,已婚生子,是一家磁磚公司的員工,出差香港,於逛百貨公司男裝時,認識十九歲的北越籍女銷售員。女子長得秀麗,會說華語。他鼓起勇氣搭訕,邀約下班後一起吃飯。飯後就送女子回她的租屋處,女子讓蔡留宿。之後的兩星期,蔡都在該女子宿舍共眠。
當時,越戰方興未艾,女子因母親重病,須立刻趕回北越。臨別前,他拿出一張背面有簽名的大頭照和一枚刻有蔡漢朝的黃金戒指,交給女子做為信物。
三個月後,蔡再往香港,不見越女,亦無法從越女同事得知任何伊人的消息。
1960年代後期,越戰烽火連天,越女回到北越就不能再出國,回鄉後發現懷孕,產下女兒陳氏康,兩個月後,因感染重病,遂將女嬰和情郎的信物託給姊姊,交代遺言,含恨辭世。
1989年陳氏康結婚時,姨媽才轉交信物,請陳氏康設法到台灣找生父。
2004年,蔡漢朝因太太中風需要幫傭照顧,申請女越勞替照顧老伴。不識漢字的陳氏康在2004年到蔡家幫傭7個月,直到老太太往生。
2005年,陳氏康被仲介公司轉介至金門,她發現帶來台灣的那一小袋信物疑似遺落三重蔡家,便透過金門警方打電話給蔡漢朝,請他幫忙在家中找找看。
蔡漢朝在家裡找到小袋,內有當年送給越籍姑娘的紀念物。他透過金門警方間接與陳氏康對質,驚訝發現自己竟有個越籍女兒,且曾經日夜照面七個月,卻渾然不知。

星期日, 1月 13, 2008

電影院痛心記

看電影是吸收不同觀念、文化、音樂及故事的媒介之一。到電影院比在電腦螢幕看影片的優點在於大螢幕、環繞音響、座椅、空調等重要因素,然而,其他因素也可 能影響觀看的氣氛。例如,室內整潔度或空氣新鮮度。此外,觀眾是另一重要因素,周遭的觀眾,有的可以讓人拍手同喜,但有的則讓人心生憤怒。

看 「我是傳奇(I am Legend)」時,在播放預告片之際,臨坐的青年一面吃玉米花一面喝可樂,嗦嗦、吱吱作響,我婉言請他上映正片時,吃東西不要製造出噪音。他點頭,似同 意。但隨著片子上演,他吃喝的聲音依舊。我提醒他,他如故,直到他吃完,並將玉米花盒丟在地上。這部片子,有許多動作,其音效可以蓋過小伙子吃東西的雜吱 聲,但許多場景則是令人屏氣凝神的,小伙子吃喝所造成的噪音確實嚴重影響我享受劇情的音效,令人十分痛恨,當時,我有一手搶過他的食物或手刀側劈其嘴巴的 衝動,但因為我沒有權利以暴製惡,所以忍住。
於是,我企盼立法院應立法,規定電影院不可吃東西,一如不可吸菸。

星期五, 1月 11, 2008

電影院快意記

看「鼠來寶(Alvin and Chipmunks)」英文版是非假日的晚間6:20上演時段,戲院內不到十個人,片子臨上演之前不久,一位婦女帶著一個約四歲的小男孩入場,小男生剛好坐在我的鄰座,他的兩隻腳觸不到地板,橫在椅面上偶而晃啊晃。婦人坐定之後,拿出吃的東西問他要吃嗎?小男生說不,我不禁在心頭唸了一句感恩,因為我可以不用忍受鄰座吃東西時的茲茲嗦嗦聲。
影片開始上映,婦人不定期地看著字幕為小男生說重點劇情。她的言語對我而言雖是干擾,但因不多,所以我不介意。這小男生看片,既看不懂中文字幕也聽不懂英文對白,完全依片中人物與三隻花栗鼠的互動來欣賞,由於場景太多笑料,他看到逗趣處,笑聲響翻天,像連環炮那般,良久才歇住。這種笑聲很天然,完全依賴行為語言而直覺反應,很有感染力,看電影時,鄰座有幼童如此,可喜之至。

星期六, 1月 05, 2008

蘇三傳奇讀後感

故事大綱
明武宗年間,王景隆是辭官的王尚書之子,愛上怡春妓院待梳櫳(處女首次接客)的玉堂春(本名蘇三),乃以五萬兩銀為她贖身,先付三萬兩與鴇母一秤金,使玉堂春能幽居妓院後的小屋待王娶回。詎料,王父不允,父子關係決裂,景隆訪父之舊友求助皆遭拒,唯李丞相留住,欲將女兒小蘭嫁給王,但為王婉拒,留住期間,某日王午後外出解悶,遂在河中游水,衣物被偷,偷者接著在天黑時潛入李宅,欲非禮小蘭不成,被圍逃脫,留下王的衣物,王赤身返家反遭誤罪為歹徒,遂被驅離。
王一身落魄,到怡春院找一秤金求見玉堂春,不僅被拒且遭摳打,昏迷於怡春院前,被玉堂春的花和尚樂師送往與王相識的賣花郎金哥處,並告訴金哥幫助王脫困之法。
金哥與王再訪怡春院,金哥先入見玉堂春,說能與王結合的方法是置王於死地。玉堂春明白個中道理,仍暗示與王隔日在廟裡相會,相會時,玉堂春只在轎內與王對話,不允兩人見面,除非王有能力將她贖回。
王受激,乃苦讀,終於考上進士。景隆得榜後,便到怡春院找一秤金要玉堂春。一秤卻設計把玉堂春賣給馬販首富沉洪為妾,把怡紅院脫手,逃到外縣。被娶為妾後,玉堂春與沉有約,得一室守身獨居,洪的手下趙昂見玉堂春姿色而欲一親芳澤,為沉的正房皮氏識知,皮氏向來愛趙,但受父命嫁與沉,沉在外在經商時,被趙伺機迷姦而懷了趙的胎,因擔心東窗事發,一直期待與趙私逃,卻為覬覦沉財富的趙昂所拒。皮氏為了不使沉移愛玉堂春得逞,乃命俾女助玉堂春逃脫,卻被趙舉發,原來俾女早被趙買通,玉堂春逃脫不成,俾女則逃逸無踪。趙以皮氏助妾脫逃及懷胎一事迫皮氏用砒霜毒死沉洪,再一起捲款私逃。皮氏不願,反轉恨玉堂春,乃在粥中下毒,不料,玉堂春無胃口,卻被來探望玉堂春的沉洪吃盡,當場七孔流血,立即斃命。
趙與皮式為脫罪,串縣令陷玉堂春死罪。
王景隆再度到怡紅院,找不到玉堂春下落,四處找尋不得。後來得知玉堂春死罪,為營救再度求助李丞相,不得不與小蘭結婚。
玉堂春帶枷鎖離開洪桐縣到太原察院處決,沿途受到小蘭暗中助餐宿。到察院決審時,王景隆已當上巡按,在幕後主審,終將寃案洗清,並將縣令、趙昂及一秤金等治罪。
玉堂春平寃後,小蘭告知她花和尚為其生父,玉堂春以其母當年因失愛病死而不與花和尚相認。此外小蘭為景隆求玉堂春與他結合,但玉堂春不接受,乃告別而去。

感想
《蘇三傳奇》故事鉤得合理,玉堂春是名妓,不僅貌若天仙,又會晝畫,更擅以琵琶彈《梅花三弄》,暗喻她有清傲、冷傲及嘯傲等質性。王景隆對她一見鍾情,不顧世俗眼光,要名門娶妓女,勇氣可佳,但現實使他須經大挫折之後,再力爭上流,並妥協與丞相女結婚,才能為玉堂春雪寃,不免有些俗套,但他的一片真情還是令人感佩的,而玉堂春的牢獄之災及最後無法與王景隆結連理,令人喟嘆玉堂春的悲劇之無可奈何。

周慧編,蘇三傳奇,台北:漢欣,1900。